本標準為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環境保護法(試行)》,控制飛機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危害而制訂的。
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:
本標準規定了機場周圍飛機噪聲的環境標準;
本標準適用于機場周圍受飛機通過所產生噪聲影響的區域。
2、引用標準:GB 9661機場周圍飛機噪聲測量方法。
3、評價量:本標準采用一晝夜的計權等效連續感覺噪聲級作為評價量,用Lwecpn表示,單位為dB。
4、標準值和適用區域(單位:dB):
一類區域 ≤ 70(標準值),二類區域 ≤ 75(標準值)
一類區域:住宅區,居住、文教區。二類區域:除一類區域以外的生活區。本標準適用的區域地帶范圍由當地人民政府劃定。
5、測量方法:
5.1、本標準是戶外允許噪聲級。測點要選在戶外平坦開闊的地方,傳聲器高于地面 1.2m、離開其他反射壁面 1.0m 以上。
5.2、測量方法、計算方法、測量儀器等按 GB 9661的規定執行
適用區域 | 高允許標準值dB | 區域說明 |
一類區域 | 70 | 住宅區、居住、文教區 |
二類區域 | 75 | 二類區域 |